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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常见问题

申请人申报注意事项!

整理编辑:海南教师资格证网    发布时间:2024-04-11   浏览量:()

附件4

申请人申报注意事项

一、关于咨询渠道和方式的问题

1.海南省28个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海南省认定工作联系方式”。

2.属于海南省教育厅认定对象的申请人员:

(1)海南政务服务网的申报问题,请拨打海南政务服务中心民生综合窗口服务电话:0898-65203164。

(2)中国教师资格网的申报问题,请认真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手册下载:“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s://www.jszg.edu.cn/upload/2024/03/08/bcda708ff7ac31a1d78658b7541a7143.pdf)。遇到问题,请邮箱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3)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问题,请拨打海南省教育厅行政审批办工作电话:0898-65203038。

3.不属于海南省教育厅认定对象的申请人员请咨询所属认定机构。

二、关于海南省教育厅办理流程和时间的问题

以2024年第一批4月12日至4月26日的网报时段为例,4月12日至4月26日为申请人网上申报时段,认定机构需要回复电话、邮件、12345热线等各类咨询,解答申报疑问,指导申请人做好申报工作;4月27日至5月下旬为认定机构工作时段,主要核实申请人申报材料的合法性、准确性,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发函公安部门对申请人进行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核实有关情况(此环节是特殊环节,不计入办理期限);认定通过后,打印申请人申请表、教师资格证,打印、裁剪、张贴申请人照片,加盖钢印和红章,填写打印邮寄单并于5月底统一交邮EMS。请申请人耐心等待,注意查收,并提前做出合理预期安排。

不属于海南省教育厅认定对象的人员,其具体流程和时间见所属认定机构公告或咨询所属认定机构。

  三、关于申请人认定机构的问题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我省教师资格证认定以教师资格证的申报种类和申请人户籍(居住证)划分认定权限(不以参加教师资格笔试、面试所在地为依据),申请人员须根据自身情况找准所属认定机构,不允许跨机构认定,具体认定事宜请及时电话咨询所属认定机构,按照该认定机构的《公告》进行申请。

其中,海南省教育厅的认定对象是:(1)持有海南市县户籍(海口、三亚、儋州、三沙除外),或(2)持有海南市县居住证(海口、三亚、儋州、三沙除外),且(3)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人员。非上述人员不是省教育厅认定对象,若申报将不予受理,若因此耽误认定的,申请人责任自负。

举例:申请人甲,持有海口市龙华区户籍(或居住证),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是海口市龙华区审批局;

申请人乙,持有海口市琼山区户籍(或居住证),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是海口市教育局;

申请人丙,持有万宁市户籍(居住证),申请高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是海南省教育厅;

四、关于在读人员认定机构的划分

 在读人员是指在海南省高校就读的本科四年级或专科三年级最后一学期(即2024年6月份毕业且能取得相应毕业证者)。

对于海南省高校在读的研究生,如果在读研究生最后一学期(即2024年6月份毕业且能取得相应毕业证者)以在读人员身份申报,通过学籍信息验证,并于当批次网报结束后15天内上传硕士学历证书彩色扫描件PDF版;如果是在读研究生不是最后一学期,则以非在读人员身份申报,提供上一个学历信息(即本科学历)。对于专升本学生与在读的研究生同理。

 举例:申请人甲,系海南大学在读研究生,申请高中教师资格,若无法在2024年6月获得毕业证,因此不能以“在校生”身份和研究生学历申请认定,应以“非在校生”身份核本科学历申请认定,认定机构为海口市教育局。

申请人乙,琼台师范学院在读专升本学生,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若无法在2024年6月获得毕业证,因此不能以“在校生”身份和本科学历申请认定,应以“非在校生”身份和专科学历申请认定,认定机构为美兰区审批局。

申请人丙,系海南师范大学在读研究生,申请初中教师资格,在2024年6月能如期获得毕业证,须在中国教师网“是否在校生”选项中点选“在读应届毕业生”,并在当批次网报时间结束后15天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核验证书或将毕业证书扫描成PDF版上传,认定机构是琼山区审批局。

申请人丁,系海南医学院在读专升本学生,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在2024年6月能如期获得毕业证,须在中国教师网“是否在校生”选项中点选“在读应届毕业生”,并在当批次网报时间结束后15天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核验证书或将毕业证书扫描成PDF版上传,认定机构是龙华区审批局。

序号

申请人就读学校

认定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所属认定机构及确认点

认定初中及以下所属认定机构及确认点

1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

海口市教育局

海口市美兰区审批局

海南大学(儋州校区)

儋州市教育局

儋州市教育局

2

海南师范大学

海口市教育局

海口市琼山区审批局

3

海南医学院

海口市教育局

海口市龙华区审批局

4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三亚市教育局

三亚市吉阳区审批办

5

海南开放大学

海口市教育局

海口市美兰区审批局

6

三亚学院

三亚市教育局

三亚市吉阳区审批办

7

海口经济学院

海口市教育局

海口市美兰区审批局

8

琼台师范学院

海口市教育局

海口市美兰区审批局

9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

海口市教育局

海口市琼山区审批局

10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

海口市教育局

海口市龙华区审批局

11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海口市教育局

海口市美兰区审批局

12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海南省教育厅

琼海市审批局

13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海南省教育厅

文昌市审批局

14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海口市教育局

海口市琼山区审批局

15

三亚城市职业学院

三亚市教育局

三亚市吉阳区审批办

16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

海口市教育局

海口市琼山区审批局

17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

三亚市教育局

三亚市吉阳区审批办

18

三亚理工职业学院

三亚市教育局

三亚理工职业学院

19

海南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海口市教育局

海口市琼山区审批局

20

三亚中瑞酒店管理职业学院

三亚市教育局

三亚市海棠去审批办

21

海南健康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海南省教育厅

澄迈县审批局

22

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海口市教育局

海口市秀英区审批局

23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

三亚市教育局

三亚市崖州区审批局

24

海南东方新丝路职业学院

海南省教育厅

东方市审批局

五、关于体检问题

1.申请人可在省内或省外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或省内注册的体检中心(医院)体检。

2.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既往病史”一栏。

3.申请人须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并有医生签名,其中,化验检查项目仅限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

4.主检医师对体检情况做出合格结论,做出不合格结论须简要说明原因。加盖受检医院公章。

5.《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的结论三个月内有效。

6.为体现对特殊人群的关爱,妊娠及哺乳期(一年内)的人员可申请免除胸部透视项目检查。申请人须向检查医师交验HCG检查单、B超报告或新生儿出生证明,由医师在“胸部透视”一栏备注“妊娠”或“哺乳期(一年内)”并签名。

六、关于PDF扫描问题

为提高申报材料的清晰度和完整性,建议在手机端下载扫描全能王app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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